正义网武汉11月13日电(记者王新友)今天上午,为期两天的全国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武汉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讲话中指出,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客观地记录和再现了讯问的全部过程,加强了对讯问活动的监督。实践表明,凡是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没有一起发生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现象,这项制度不仅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了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而且有效地规范了讯问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
2005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在全国逐步推进全程录音录像工作。2006年1月,最高检在浙江宁波召开现场会,对此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06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保障此项工作规范运行。
王振川指出,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观念、办案方式的转变和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的提高。实行讯问全程录音录像,使侦查人员规范执法、人权保障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各级检察机关侦查职务犯罪工作逐步从由供到证向加强初查、全面调查取证、证供相辅相成的方式转变,向谋略型侦查转变。
有效固定了讯问证据,遏制了犯罪嫌疑人翻供。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方面比传统的笔录方式更加有效地固定了犯罪嫌疑人口供这种重要证据,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客观、全面地记录了办案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场景和过程,可以有效证明讯问活动及所获取证据的合法性,防止犯罪嫌疑人以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为由进行翻供。据统计,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在法庭上出示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4802次,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的翻供理由都被依法认定不成立。
有效保护了办案干警不受诬告陷害。对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遇到犯罪嫌疑人翻供或者家属投诉等情况,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调取、出示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澄清事实、分清是非,防止当事人及其家属恶意投诉、借机生事,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护办案人员免受诬陷。
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少三,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