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民 执 法 铸 检 魂 ——记咸阳市武功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洪明同志先进事迹
官司有理打不赢 检察院里找民行 当代青天承民意 秉公执法不徇情 法院裁决失公允 提抗再审依法行 为民执法铸检魂 百姓铭记张洪明
在后稷故里的武功县,老百姓广为传颂着一曲对人民检察官的赞歌。 张洪明,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一名普通的检察官。 现年49岁的张洪明生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青年时期随父母来到武功县农村入户插队,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之初,他就被组织安排到武功县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他从一名法警开始干起,一干就是18年,先后从事过批捕、起诉、反贪等工作。1997年,县检察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他被院领导安排负责此项工作,这一干又是9年,9年间,他在民事行政检察这个岗位上又留下的是一个个扎实的脚印。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不仅给当事人带来的痛苦,甚至会使老百姓丧失对法律的信仰。——张洪明《办案手记》 有人认为,在检察院干民行工作没有多大出息,但他“咬定青山不放松”,他心中只有老百姓的疾苦,只有法律的尊严与公正。 2000年5月,成庚、成亮兄弟俩因与王正文债务纠案,历经(1996)武法民初字第308号、(1998)武法民再字第01号、(1998)咸民二终字第54号、(1999)武法民再字第01号,4次判决5年的艰难诉讼,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了武功县检察院民行科,张洪明热情接待了成氏兄弟,询问了有关情况后,受理了这起翻来覆去的“烧饼案”。白天他带着书记员调查取证,晚上熬夜加班审查十几本厚厚的审判卷宗。不分白天黑夜连轴转,血压声到了180也是强忍着坚持,一个星期后,他查清了该案的症结,原来被申诉人王正文恶意私改账目,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随后,他以翔实、充分的理由向咸阳市检察院递交了提请抗诉报告,咸阳市院很快支持了该提请意见,依法向咸阳市中级人民院提出抗诉。咸阳中院提审该案重新作出判决,讨回了成庚、成亮兄弟应有的公正。这起离奇的“烧饼案”在他的努力下终于尘埃落定。 2004年,金琦海、王会琴诉潘伟、丁海山、玉祥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于潘伟刚违章驾驶摩托车与丁海山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金琦海、王会琴之子当场死亡。老年丧子的金、王夫妇情绪异常激动,动不动以死相逼拦截玉祥汽车出租公司的车辆,涉诉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非常紧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案件办理异常棘手。张洪明凭着对公平正义理念的执着追求,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第一次去了解情况,被金、王夫妇拒之门外,第二次又遭他们恶言相向,第三次他又遇横眉冷对,第四次、第五次……被申诉人的情绪为他所感动终于有所好转;另一方面他冷静沉着的审查案件,顶风冒雪近百公里走访一个个证人,深入医院、企业、单位核对一张张票据,终于使案情真相大白。原来,法院迫于死者家属的压力,提高了赔偿数额,多判了两万元。双方当事人的敌对情绪在张洪明的疏导下逐渐缓和,他趁热打铁向双方当事人讲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弊端,第二次庭审前促使双方顺利达成和解,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地句号。就连承办该案的法官都这样说:“这个案子在法院都认为是一块硬骨头,没人愿意接,但这块硬骨头硬是让张洪明给啃下了,不但当事人服了老张,我也服了!”
探索,就要有无畏的魄力,平平庸庸创不出业绩,碌碌无为不是当代检察官的性格。——张洪明《办案手记》 2001年,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调查到县食品公司明租暗卖食品站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后苦无对策,来到检察院寻求支持,检察长将这一重任交给了张洪明,张洪明告诉县国资局:“虽然目前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但国有资产是国家的物质财富,检察机关决不允许白白流失,我一定竭尽全力支持你们”。话虽如此,但面对国有资产流失这个新出事物,面对法律空白,检察机关如何应对,确实是道难题,张洪明没有退缩,没有被此时妻子下岗失业的家庭窘境羁绊住前进的步伐,他去了县人大,跑了县委、县政府,那段时间就连县委看门的门卫竟然还把他当成了前来找领导上访的群众,在张洪明的不懈努力下,县食品公司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引起了县人大的高度重视。县人大专门就此问题主持召开了由县国资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食品公司、县属重点国有企业等多家单位参加的协调会,会议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张洪明认为时机成熟,大胆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原告,县食品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主体形式,向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县食品公司与个人签定的租赁合同无效予以撤销。该案开创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先例,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检察工作,使命重大,责任重大,没有奉献精神是不会有什么作为的。——张洪明《办案手记》 肩承使命,责任重大。张洪明永远是工作第一,撇家舍口,全身心投入到办案工作。2006年,对于他来说,应该算得上是多事之秋。春节前,84岁高龄的老父亲患脑梗塞全身瘫痪住进了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年迈的母亲怕影响他工作,陪伴父亲接受治疗。不久,母亲因为劳累过度,也病倒了,远在武功的张洪明挤出时间回西安,安排好保姆照顾两个卧病在床的老人后,又匆匆回到工作岗位。儿子面临高考,他没时间给儿子辅导,只好多叮咐妻子。6月7日,省院领导来检察院调研民行工作,他向领导汇报完工作后,请了十分钟假去接儿子下考场。8月10日,他在侦查县法院法官张某受贿案的关键时期,一向默默支持他工作的妻子因急性胆结石发作晕倒了,他把妻子送到医院后,只让医生作了简单的消炎处理后又把妻子送回家休养,硬是推迟了手术的时间,直到案件成功办理后才去给妻子做了手术。法官张某最终被他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可一向体格健壮的他却消瘦了10多斤。 这就是张洪明,后稷故里老百姓传唱的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他在全科仅有两人的条件下,几年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0多件,提请咸阳市检察院抗诉案件84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3件,同时针对法院的正确裁判,他还做了大量的服判息诉工作,化解了不少的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消除了许多纷争和对抗。2001年至今,他所负责的民行检察工作,全咸阳市检察机关业务评比中蝉联“六连冠”。还曾经创下了两个全省第一:2001年检察机关办理国有资产流失诉讼案全省第一例,2005年底,高检院关于各职能部门侦查权重新划分后,2006年他就率先在全省成功办理了第一起由民行部门独立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的法官受贿案,武功县检察院民行科也连年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他个人被咸阳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面对荣誉,面对鲜花与掌声,他总是显然平静和坦然,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老百姓深沉的爱,他觉得要走的路依然漫长。
作者介绍: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