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床上用品抽查四成不合格 个别含禁用染料 |
| 2007-7-17 15:48:20 作者:韩乐悟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查看次 评论 0 条 |
法制网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韩乐悟 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六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1.7%,有近四成的样品不合格。抽查结果表明,公众较为了解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异味两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但个别产品含有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关系到使用者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服装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本次抽查依据上述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床上用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断裂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耐光、耐洗、耐水、耐汗渍、耐摩擦以及产品标识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还有:部分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pH值呈碱性;部分产品断裂强力和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部分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没有标注产品基本安全类别、标准编号、产品等级等。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来自北京红光床上用品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道教志业床上用品厂、深圳市安梦娜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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