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各类社会矛盾逐渐显现,涉法上访、涉检上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等现象不断发生,并呈上升趋势,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此,要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控申接待室的“窗口”作用。
一、充分发挥接待室承上启下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检察机关控申接待室作为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场所,是倾听民声、了解民心、掌握群众实际困难和群众想要解决什么问题的第一道环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必须及时、准确的将掌握、收集的各种情况及时汇总,呈报各级领导,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为领导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第一,要及时办理领导对群众信访或者信访工作的批示,并将结果告知信访者,同时阐明理由,并对其不满意或不明白的地方做出解释,做到耐心、诚心、真心,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信任。 第二,要变“上访”为“下访”,及时了解信访者对各类情况处理的满意度,并及时将信访者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和所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于领导。 第三,还应建立健全各种协调处理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真正起到承上启下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形成上下畅通的良好信访工作态势。
二、充分发挥接待室的宣传疏导作用
检察机关控申接待室作为对外联系群众和接待群众的“窗口”,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加强对国家的法律、政策、方针以及《信访条例》的宣传,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规范信访行为,做到依法有序上访。 第一、要认真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要依法有序上访,要让上访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要靠法律法规而不是靠领导;更要让上访群众明白,不论是他们直接来反映所要解决的问题,还是上级交办解决的问题,我们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来处理,绝不会有两种结果。 第二、要加大对检察机关职能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检察机关是干什么的,什么事检察机关有管辖权,什么事检察机关没有管辖权,并针对群众的问题,阐释相关机关的管辖权,使群众对自己要想反映的问题和想要解决的问题能更准确的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彻底改变过去上访群众“有病乱投医”的现状。 第三、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和疏导工作的作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信访工作者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力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接受合理解决办法。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无理上访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坚决制止和处理。运用“疏堵”相结合的办法,妥善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充分发挥接待室的预警作用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运用好这一策略,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这就要求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探讨,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控申接待室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窗口”部门,应及时拓宽信息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第一、坚持走出去、沉下去的工作方式,深入基层和群众,全方位掌握相关社情民意,获取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第二、加强与基层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重点信访人和重点信访事项的动态,达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
四、充分发挥接待室的协调机制和信息互通作用
信访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要做好这项工作,各职能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及时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加强信息互通,以便使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克服相互推诿,踢皮球等现象的发生,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尽到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 第一、加强与内部各业务科室的联系与协调,共同做好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所涉及的问题有民事、刑事等方面的事项,在处理涉及检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信访事项中,应坚持“归口办理”原则,及时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将具体的信访事项及时分流到相关的业务部门,并督促及时落实和处理,这样才有助于及时处理信访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二、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形成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的信访工作局面。控申接待室作为检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应坚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走访、座谈等方法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访交流,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达到工作互助、互补。
作者系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