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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科技强检如何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2007-7-26 11:43:41 作者:段治明  来源:中国检察网   查看次   评论 0 条

    科技强检,是检察机关实现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化,提高检察机关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大举措。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素质,是检察机关今后发展方向。“科技强检”深入程度,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能力的发挥。

    一、运用科技强检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1、运用科技强检提高办案效率
    办公、办案实现信息化。科技强检改变了过去后勤管理工作中过去手工填写案卡,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的低效率方式,将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网络技术运用到检察日常办公办案中,不仅减轻了检察干警的工作强度,而且IT技术的规范性和实时性,也进一步提高了内勤工作质量和检察资料的利用率。
    为了使检察委员会上讨论案件定性更加准确,高效,通过内部局域网信息技术,实现在线汇报案情、在线讨论案件、在线多媒体演示。办案人与检委会委员分别通过网络查阅相关案件审查报告,证据直观形象,高效透明,不但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而且也节约了办案资源,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办案效率。
对于控申举报工作的特殊性,通过运用电话控申自动受理系统,能24小时方便接受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这样有效的节约司法成本,达到提高办案效率目的。
    2、运用科技强检提高办案质量
    《刑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中技术性证据占据了近一半,这充分说明了检察技术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性。检察技术工作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和监督贯穿于检察诉讼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并且它的这种审查监督不代表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利益,而是站在国家诉讼的高度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监督。实践中由于办案部门的案件承办人缺乏医学和法医学知识,在办理有法医文证的案件中,检察技术人员的文证审查工作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显得尤为必要。如控申科在办理一起老上访案件中,技术部门配合办案,技术部门对案件关键问题进行了技术鉴定,在证据面前老上访户息诉罢访。
    运用视听技术规范办案,保障案件质量,全力推进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信息技术在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和实践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依法规范办案和保证侦查活动文明安全、提高侦查能力和增强决策指挥效能、保证案件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办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现象的发生,技术部门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视听资料的形式真实记录讯问全过程。一旦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与之相关的视听资料将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如果犯罪嫌疑人称被诱供或刑讯逼供,视听资料也将是最重要的证据材料。对于公诉案件,法律监督一方面要惩治犯罪,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通过合理的使用视听资料,技术部门也可以在其它的检察业务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公诉案件中,技术部门可以协助公诉部门将证据制作为视听资料证据(如视频、照片等),并利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证据。这样一方面不仅提高公诉质量起到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同时也形象直观地宣传了法律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在侦查、审讯时,利用监控技术和微型录音录像设备促进职侦破案,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防止翻供、串供,毁证、逃跑发生,起着重要的作用。
检察技术部门的文检、司法会计等人员与自侦部门协同配合,充分运用检察技术手段揭露、证实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由于犯罪主体的特殊性,犯罪手段日趋隐蔽性、专业性和复杂性,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容易进行毁灭证据、伪造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等一系列反侦查活动,这些都给侦查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而司法会计鉴定在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中,通过审查财务账目,对案件中涉及的财产资金的运用过程进行鉴定,既能为侦查工作提供方向,又能直接获取证据。在渎职侵权案件中,较多都留有现场,检察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提前介入,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运用法医技术、文痕检技术进行检验鉴定和分析,对查清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经过、有效地固定证据从而确保案件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运用科技强检增强办案监督效果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加强内部监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纪检监查部门通过对内部网络上的案件进行实时跟踪监督,掌握办公中的廉政纪律。自立案后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之日起,将立案时间、办案人、办案法定时限、案件所处的环节在局域网上登录。随着案件的进展,要将相应的撤案通知书、传唤通知书、拘留通知书、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等能够公开的法律文书展示给监督者。公诉、侦查监督案件要在受理案件第二天,将受案的日期、办案人、办案法定时限、案件所处环节登录局域网。公诉案件按案件的进展分别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等登录到局域网上。侦查监督案件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进展分别将提请逮捕意见书、逮捕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送达回证、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登录到局域网中。民事行政案件自受案之日起,要将受案日期、办案人、办案法定时限、办理环节登录到局域网中。按照案件的进程,分别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书、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民事行政检察不立案决定书、终止审查决定书、提请抗诉决定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等登录到局域网中。对于为保密或其它特殊原因不便公开的案件,由检察长批准可以不登录局域网。纪检部门对案件的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进行网上监督,防止办案中侵犯人权、超时限、变相留置、超管辖等突出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办案工作。对案件进行检查、回访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信息技术得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运用检察互联门户网站、检察论坛等推行检务公开,还监督权于社会、于人民群众。使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还给社会、还给群众,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并通过典型事例,宣传监督成果,增强了社会及群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在检察门户网站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专用电话”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自觉的接受群众的监督,而运用网上检察论坛,能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参与检察办案的监督。
    4、运用科技强检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水平
    技术部门全方位配合办案,提高法律监督效率。检察机关文证审查职能作用,有其法律地位,通过其对审查技术资料证据实现其作用,是检察技术进行法律监督的体现之一。检察机关的文证审查检察技术工作以科学、准确、可靠、稳定的特性,在审查、复验、复核案件中有关的技术资料证据,从技术方面查明案件的客观事实、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文证审查检察技术工作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出它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检察技术对技术性证据的监督其实质一方面是对公安机关的技侦措施的监督,另一方面是对社会鉴定机构鉴定行为的监督,是代表国家行使对技术证据的监督权,对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保障正确适用法律,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运用科技强检提升法律监督效果。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社会公众与司法机关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互联网的优势使得对外展示和宣传检察形象更为直接和快捷,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已成为检察机关对外服务窗口和发展的主要趋势,它有利于各种信息和资源的整合,为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加强联系和沟通的有效载体。检察机关也逐渐意识到网络的优势,积极应用互联门户网站、论坛等方式,全面提供检察动态、犯罪预防、法律咨询等平台,以便捷、互动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开通网上举报、检察长信箱等扩展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拉近与社会公众的距离。

    二、目前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现状

    1、缺乏统一认识。有部分基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对于科技强检的作用和重要性认识不足、认识不一致。认为这些高科技的东西没有多大用处,加之业务部门办公办案仍以传统方式为主,仍然能做好工作,所以不积极、主动去开展;科技强检需要高投入,有些则认为这些高科技的东西花钱太多,买不起,也养不起,若把钱投入到其他检察工作中去,还能出效益,存在建不起,不愿建的问题。
    2、资金保障难。检察技术工作,先进技术设备的采用,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维护和修理也同样需要很多经费。目前特别是基层院由于当地财政水平的制约,科技强检的投入时有时无,难以保障,是实施科技强检面临的主要问题。
    3、技术力量不强。随着科技强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高新科技设备的不断增加(如视频、网络管理),技术力量显得严重不足,有的基层院甚至没有信息化专业人员,已有的技术人员由于知识更新,业务素质也待提高,这对科技强检建设、使用效率将产生严重制约。
    4、科技强检是一个系统工程,业务办公办案方式需同步提高。目前办案的科技含量不高,随着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社会信息化,利用高科技进行犯罪的案件将越来越多。目前一部分的基层检察院,所谓的科技建设大多在办公设备的范围里打转,真正用于侦查犯罪和审理案件的高科技设备并不多。在办案中,侦查技术设备、侦查方式、侦查理念,整体科技含量不高,仍是停留在传统的老一套,一张纸,一支笔的办案方式上,对于那些不断增长的智能化、隐蔽性高的犯罪案件的查处就显困难。

    三、改善科技强检的建议

    1、统一规划,保障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经费的投入,只有保障了经费才谈得上建设科技强检。基层检察院自己在搞好科技强检基础工作建设的同时,上级检察机关也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的领导,加大支持和督促基层检察院做好科技强检工作的力度。上级检察机关根据基层院所处的经济发展和现实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规划,制订不同的科技强检规划,以加快基层院科技强检步伐。
    2、加快检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信息技术是一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需要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队伍,首先应积极争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引进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其次,要重视培养专家型人才,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在使用中培养,让他们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学习和提高技术水平。
    3、提高普通干警科技水平,增强现有设备的应用率,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公办案效率。积极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科技素质,使干警了解信息知识,掌握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不断增强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检察工作的能力,要使办案人员知道在哪些环节、哪些时候可以运用哪些科技手段去发现犯罪、证明犯罪、制服犯罪,促进检察科技的应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科技资源的作用。
    4、提高检察技术队伍素质,适应检察技术工作不断变化的需要。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应进一步加强检察技术观念的转变和重心的转移,积极建设、推广、应用信息技术,争取干出实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科技强检,全面提高检察业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检察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单位: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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