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和委员都关注哪些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如何办理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回顾2006年,我们不难发现,有三个鲜明的特点——
建议提案反映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深刻了解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70件、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截至2006年9月12日全部办理完毕。
据介绍,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解决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人民检察院人才短缺问题。二是关于完善、落实《检察官法》问题。三是关于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的问题。四是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等问题。五是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正执法,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禁刑讯逼供等问题。六是关于制定、修改、补充有关法律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的问题。七是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等问题。
高检院办公厅的有关同志说,这些建议和提案反映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深刻了解,也体现了代表委员希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检察机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履行职责能力的殷切期望。
比如,在涉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院人才短缺问题时,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具体到完善司法考试、落实检察官待遇、完善录用和交流制度、加强培训和管理等几个方面。在建议制定、修改、补充有关法律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的问题时,代表们的建议包括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定罚没扣押条例,对有关知识产权、医生受贿、“医托”等案件适用法律进行司法解释等。在建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时,代表委员关注建立“辩诉交易”和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维护律师权益、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等。
建议提案成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
高检院领导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直非常重视,始终把办理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来抓。贾春旺检察长多次指示,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认真研究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联系实际,制定得力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建议提案成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如检察官队伍人才短缺,是近年来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问题,连续多年备受代表委员关注。高检院联系实际,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建议,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会同中组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着重从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加大人才对口支援力度、大力开展选调生工作、进一步改进招录方法、建立检察官调剂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基层检察院人才短缺问题的措施。高检院还正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积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的措施,与中央有关部门磋商沟通,共同研究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答复代表委员,没有空话套话
各承办单位接受办理建议提案的任务后,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提出建议提案的原意和办理要求,有的还邀请代表委员座谈或参与调研、考察,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办理工作既照顾全面又突出重点,并始终坚持把“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作为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认真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高检院针对每位代表委员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答复工作。所有答复函由办公厅根据承办单位提出的答复意见起草,由办公厅负责人负责,从行文格式到答复内容认真审查把关。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对每一件答复都认真审改。对一些确实不能解决或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答复也会实事求是地将有关情况向代表作出说明。正如高检院领导要求的那样,每一件答复都尽可能“准确、具体,不写空话套话”。 [next]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景钧
点评: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举措
答复代表和委员建议、提案不写空话套话,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风格和一贯做法,说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职责上一丝不苟。
我国检察机关产生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检察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答复人民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既是接受人民监督,并向人民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要求。人民通过选出的代表和推举的政协委员,在每年的“两会”期间提出建议案和提案,集中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种体现。检察机关“准确、具体,不写空话套话”的答复,是实践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和接受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举措。
我认为,对于代表和委员的建议和提案,除了书面答复之外,对其中某些重要的建议或提案,也不妨请提出建议案或提案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到高检院来座谈,一起商讨解决的办法。这样做,也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