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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生产总值及其核算
2007-7-4 14:29:2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检察网 http://www.cnjccn.com/  查看次   评论 0 条
国民生产总值又称为国民总产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简写成GNP),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包括产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定:
第一,GNP是计算以当年价格(或不变价格)衡量的一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因此,计算时不包括以前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例如前期生产而在本期售出的存货等。
第二,GNP测度的是最终产品价值,计算时不包括中间产品价值,以免重复计算。所谓最终产品,是指最后供人们消费的产品,现实经济中,许多产品难以区分是最终产品还是中间产品,故常运用增值法,即只计算在生产各阶段上所增加的价值,因为各生产阶段上增加价值之和等于最终产品价值。
第三,构成GNP的最终产品不仅包括有形产品,而且包括无形产品。在社会的三种产业中,第一、第二产业提供物质的最终产品价值是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主要部分,第三产业提供的是劳务,虽然劳务无形,但却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第三产业所提供的劳务价值也应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之中。创造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的行业不仅包括农业、工业、及建筑业,还应包括流通部门、服务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和社会福利事业等)以及社会公务部门。
第四,国民生产总值是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因此,那些只是为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而生产的非商品性产品,以及其它没有通过市场买卖而直接进入消费过程的商品,由于没有市场价格,也就不能计入国民生产总值。
第五,GNP是一个时期指标,反映的是一个流量的概念。统计指标据其反映的时间状态不同,可以分为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时期指标是反映事物总体在某一段时期内活动过程的总量指标,是流量方面的指标,而时点指标则是反映事物总体在某一时间(瞬间)上状况的总量指标,是存量方面的指标。
第六,GNP是按“国民原则”计算的。由于现代社会经济的开放性;生产要素的国际间流动日趋频繁,于是为避免国与国之间重复计算,国民生产总值一般只计算本国常住居民所生产的最终产品价值。常住居民包括:①居住在本国的本国居民;②暂住在外国的本国居民;③常住在本国但未加入本国国籍的居民。其他类型居民在国外或国内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则不计入本国的GNP中。
与国民生产总值相关的一个总量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一般是一年)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总和。GDP的计量按照“国土原则”,是由GNP减去国外获得的纯收入后的余额。
国民生产总值(GNP)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不同在于二者计算依据的准则不同,前者是按“国民原则”计算,后者则是按“国土原则”计算的。也即,GNP是一国居民所拥有的劳动和资本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GDP则是一国境内的劳动和资本所生产的总产出量。例如,中国GDP的一部分是由美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工厂所生产的,这些工厂的利润应划入中国GDP但不应计入GNP;又如当中国的劳动力在海外市场取得报酬时,收入应计入GNP而不应计入GDP,由此可以得出GNP与GDP存在以下关系:
GDP=GNP—本国公民在国外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外国公民在本国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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