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点、线、面三同步 |
| 2007-7-4 14:29:28 作者:刘懋娜、冉春晴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查看次 评论 0 条 |
2006年以来,东区检察院贯彻“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方针,狠抓预防工作,把个案预防等针对性强的工作确定为“点”预防,把对行业部门条线开展的专项工作确定为“线”预防,把对全社会普及面的工作确定为“面”预防,做到“抓好点,连好线,带好面”,形成“点、线、面三同步”的良好工作局面。其具体做法是: 一、“点”预防,与案件事实同步 个案预防工作针对性强,见效快,是预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突破口,而注重把握案件点是个案预防的关键所在。如2006年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先后查处了× ×公司原经理杨×、下属××公司原经理宋×受贿案,我院在对相关犯罪原因进行深入调研后,发现存在忽视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财务规章制度检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就财务管理、设备采购、监督制约等问题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公司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扎实抓好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并将单位整改情况反馈回检察院。2006年至今,先后共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针对发案率较高的物资部、工程预算部、设备科、劳务科等关键环节提出整改措施20条,帮助单位建立“工程廉洁合同”、“设备采购会签”、“物资采购会签”等30余条规章制度,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线”预防,与干部教育同步 在抓好切入点的同时,我院注重理顺预防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工作基准线,串接各个预防点。首先,确定职务犯罪预防重点基线。根据近几年对案件的调查分析,该院选择了案件相对高发、易滋生腐败的行业和部门,如教育、金融、税务、国企等,以其为重点预防工作对象进行法制授课、法律知识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结合发生在该单位的案例,利用发生在身边的例子警示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其次,拓宽预防工作的联系基线。2006年以来,我院就加强与辖区国税局、农行攀枝花市分行、攀钢钛业公司、中保财险公司、攀钢财务公司、攀钢冶建公司等多家单位的联系协调,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共商预防对策;每一季度由检察院牵头收集有关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信息组织编写一期预防专刊,互相交流预防工作情况;对共建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形成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措施,构筑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三、“面”预防,与廉政宣传同步 在抓好预防具体工作的同时,该院注重抓好预防工作普及面,提出普及面要与廉政宣传同步拓宽。2007年,根据宣传渠道不同,该院提出了“上堂课、发本书、图片展”的预防宣传思路。一是确定在辖区范围内上廉政教育课。截止3月份,我院已到攀钢矿业物资处、冶材公司、耐材公司及民营企业共上预防职务犯罪课5次,听课人员达1000余人,通过从案件分析着手,剖析职务犯罪的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充分阐述腐败行为对党和国家的执政能力造成的危害性。二是编写印发廉政教育资料。为避免法制课时间上延展性的不足,我院对近几年来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筛选整理,选择了几例有代表性、有影响的案件,加上相关法律宣传内容,编辑印制了《职务犯罪预防手册》一书,分发到相关单位,使其能从身边的案例中直接接受预防教育,至今已经分发了700余份。三是积极进行预防宣传基地建设。我院在进行荣誉室、院墙建设的同时,专门规划设计了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栏,用多幅展板展览,同时,制作预防工作多媒体视频图象、“六个一”个案预防流程图,便于预防工作的经常化开展,也拓宽了预防宣传的途径。目前,与和攀钢集团进行了“反腐倡廉”图片展,提供各种宣传资料、图片1000余套,参观人数达37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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