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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一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办公室主任,几年来先后在各大媒体上发稿300余篇,他用手中的笔向腐败现象宣战,被称为用笔尖“戳”出贪官最多的人。
钟建平,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主任兼院办公室副主任,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是用笔尖“戳”出贪官最多的人。
2005年3月,桃源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教育局原常务副局长向国忠等3人贪污案,一审判决有罪,二审改判无罪。就在被改判无罪的第二天,向国忠等人就向检察机关提出30万元“国家赔偿”的请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向国忠等人却嚣张地说“检察院抗也是白抗”。
得到这一消息后,钟建平搜集了近年来由县检察院查办、一审判决有罪后二审改判无罪的8起案件,通过总结分析这些被改判案件的特点、原因以及改判给基层院开展反腐败斗争带来的负面影响,撰写了《桃源县部分职务犯罪案件纷纷改判无罪现象引人深思》的调查报告。2005年5月31日,该文在湖南内参发表后,省委领导均对该文作出重要批示。
2005年7月11日,湖南省高级法院撤销了下级法院对向国忠等3人的无罪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有罪判决。为了扩大该案成功抗诉的影响,钟建平又写了《贪污犯伪证改无罪,检察官抗诉保正义》的报道,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
让钟建平记忆犹新的还有该院查办的县国土局热市乡国土所原所长向志湘贪污案,提起公诉时起诉书指控的犯罪金额是11万元,但是法院最后判处向志湘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决的当天,向志湘便在酒店宴请辩护律师和有关司法人员;回家的时候,离家三公里处便开始鸣放鞭炮。一系列的反常现象,引起了钟建平的深思。
经过一番调查之后,他撰写了《贪官放鞭炮庆祝判缓刑》的报道,发表在湖南省政协主办的《湘声报》上。案件曝光后,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反响强烈,人大代表纷纷对向志湘贪污案的审判结果表示不满意。法院最终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向志湘被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几年来,钟建平先后在据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上刊发稿件300余篇。2006年12月,他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