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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文明执法,就是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我们头顶国徽,代表政府,当秉公执法,但归根到底,我们是执法为民,作为一名合格的执法人员,只有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我们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体现文明执法。然而,四川仁寿县法院执行局5月28日上午在执行一起卫生费时却发生了如此一幕……
文明执法到底还有多远?
——四川仁寿法院执行144元卫生费的调查
<<检察风云>>杂志社巴蜀特刊栏目
文/张小康 苏朴燕
百姓:法院暴力执法
2007年5月28日上午,记者分别接到数个来自四川仁寿县龙正镇百姓来电反映,称该县法院法官当街对被执行人大打出手,随即又对声张正义的旁观者采取打击报复。
2007年5月29日下午14时许,仁寿县龙正镇一药店。黄红英(前一天的被执行人)伤心的向记者讲述道:“昨天上午,我刚开店门不久,就来了七、八个人,其中有三个人穿的灰色制服,说来执行144元卫生费,当时,我就说,我们这里收费不公平,好多人都没交,为什么只来收我的,你们去调查一下嘛,这时,穿灰色制服的态度很恶劣地说,凭啥子调查嘛,叫你交就快点交!随后,我就和他们理论,没想到他们忽然很凶地要给我戴手铐,我自然地挣扎,于是他们便对我大打出手,我被他们按在地上,外衣都被撕破了,只剩下一副胸罩,就在这个时候,聚集了很多围观的人,其中有一个年轻人在旁边说,你们要文明执法嘛,不要暴力执法!随后他们才让我进铺面换上衣服,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几次想抓我的都七十来岁的父母亲,在我苦苦哀求说他们都刚做过手术,才使得两位老人幸免于难。你们看嘛,我的手腕上、手臂上和脸上的伤都是昨天被打的。”
而这时,旁边围着的数位老百姓也七嘴八舌的议论道:“我们这里的警察太歪了,把一个女的也才四十来岁的整得大庭广众仅剩胸罩,叫别人一个女的怎么做人呀!”
随即,李勇又气愤地摆到昨天的一幕:“我昨天经过这里的时候,看见三个警察把一个女的按在地上打,而那个女的身上仅剩下一副胸罩,我想这成什么样子呀,我随口便说,你们要文明执法,不要暴力执法,后来我也就走了,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就来了五辆警车,到我上班的邮政所来抓我,问我是不是拍了照打了新闻热线,并要我把手机交出来,随后又把我抓到镇政府的一个办公室把门关闭,并要我深刻的反省,而在那里的时候他们四五个法院的警察对我一顿猛打,其中,有个戴眼镜的特别凶,不光是打还不断的辱骂我,我当时便扯开喉咙喊,警察打人了,我的干弟弟万勇彬在门外听见后,很是着急,就在外面敲门,没想到这下又闯大祸了,他也就因此被不问青红皂白地被抓起来了,而我弟弟身体很是不好,我就对那些人说,不关他的事,你们把他放了,可是,他们根本不管这些,在把我们押去法院的路途中,我说现在的警察好凶哦,旁边地一个说,警察算什么,后来到了县法院,他们告诉我们要罚款1000元,还要被拘留15天,并对我们说拘留的日子不是那么好过,到时候要吃红烧肥肠,并说红烧肥肠指的是用烟头烫屁眼等等,简直是骇人听闻,后来叫我们把检讨写深刻点就不用拘留,最后,我和我干弟弟,还有就是黄红英都被罚款600元,其实,我以前根本就不认识黄红英,只因为看不惯法院的人乱来,说句公道话就被整成这样子,罚款的收据还在这儿,你们说我冤不冤嘛!搞了半天他们是怕我拍照,还要我不许打电话给报社。而法院罚款仅仅开具的是收据,而收据居然还是19ⅹⅹ年的,上面也并未注明因违反什么法律法规按照哪一条规定处罚,仅仅是罚款600元,且其中有一张连日期都未填,真不知法院在干什么?”
而早在几年前,四川省专门成立了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按照统一印制、统一发放、分级管理的原则,取消各地、各部门的自制票据。
法院:百姓暴力抗法
17时35分,记者通过仁寿县宣传部联系来到仁寿县法院,在法院办公室,姚主任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不以为然地说道:“强制执行本来就是暴力执法。”真是这样的吗?
尔后,记者来到该院古院长办公室,古讲道:“我大概知道这个事,昨天上午执行局为卫生费处罚执行到龙正镇,被执行人把执行通知书撕毁,后场面混乱发生抓扯,过程不是很清楚,后听说抓了3个人,态度比较诚恳,就没拘留了。”
该院执行局当事法官武全文讲道:“我们昨天是去执行欠缴144元卫生费,被执行人黄红英对144元卫生费和100元执行费用不给,并说城管怎么样怎么样,我们说法院只按生效的裁定书来执行,那个女的便情绪激动地骂政府,我们解释了执行局是不管那么多,只管现实的,她却把法律文书撕毁了,那是藐视法院,我们才决定把她拷起来,她不干,就抓扯,她还咬了我一口,,我们想法设法地拷起为目的,把她拉上车,围观的人尤其突出的李勇和另一个,在旁边起哄喊法院粗暴执法了,还看见有相机闪光灯亮,,他们把那个女的从车上拉下来,我们才打电话汇报,执行局的人都过来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纯粹是抗法。”
执行局陆川副局长又介绍道:“我接到电话听说遭围攻了,是我亲自带队去龙正镇的,把现场局势控制住了,把外围扫开,这起事件就是暴力抗法,抓李勇,主要是要他把拍的照片交出来,法院执行公务,怎么能随便拍呢,这种执法一般全程摄像,但这次没摄,以为政府城管会准备,但他们没准备。我们是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象征性收600元/人罚款,而我们一直都使用这种收据,然后再拿回来入账。”
记者质疑
一面是投诉法院暴力执法,法院却坚称是暴力抗法,孰是孰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起因欠缴144元卫生费而引发的事件,主要是事件的当事人黄红英认为乡镇城管部门在收取卫生费上的不公,同是一个铺面,为什么会有80-144元不等的价格?为什么自己必须交,而有些铺面又不用交呢?法盲的她在认为法院不公的情况下采取过激行为把裁定书撕毁,而激怒了法官,导致了5月28日触目惊心的一幕。
这起事件的发生是偶然还是必然呢?强制执行真的就是暴力执法吗?暴力抗法的概念是什么?为什么独独此次法院会疏忽了全程摄像?宪法赋予每个公民都具有监督权,法院办案是公开透明化的,为什么不能被拍照,不准群众报新闻媒体?如果法官是按正常程序文明地在执法,还有必要没收老百姓的手机吗?而仁寿县法院的法官、法警们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诸如“红烧肥肠“的语言不是在亵渎人民法院的形象吗?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落实以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此事件,我们仁寿县法院到底是怎么了?而和谐社会在仁寿县又是如何体现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