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当首破 “四难”
渎职侵权犯罪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然而,社会公众特别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广泛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阻力大、处理难的问题。因此,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当首破“四难”。
一、深入调查摸排,细致审查甄别,突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的瓶颈。
渎职侵权案件的犯罪主体全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不仅具有很高的专业知识,而且对法律政策也很了解,所以他们的作案手法都很巧妙,犯罪后一般都隐藏较深,要想发现他们,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要求检察院反渎局的侦查干警在日常工作中,不仅善于经常深入到基层、深入到相关单位扑捉信息、查找线索,而且要善于透过表象看真相、巧借此案查彼案的能力。我院查办的万某某滥用职权一案就是他们在查办其他案件时,从一份不起眼的书证上发现的线索。2007年6月,我院反渎职犯罪侦查局侦查人员在查办市院交办的十堰市某粮油经贸公司经理程某某涉嫌经济犯罪一案时,发现该公司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122号土地的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用途是商业用地,而评估报告却是按工业用途来评估的,通过进一步了解,按工业用途评估比按商业用途评估价要低200余万,侦查人员立刻意识到这中间肯定有问题,遂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分管检察长及检察长作了汇报。进而查获了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干部万某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案件。
二、巧用侦查策略,周密安排部署,攻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取证难”的顽症。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证据难取,如不讲究策略,获取充分的证据,是很难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巧用侦查策略,周密安排部署,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巧、快、全”的获取证据。以我院查办的万某某滥用职权一案为例,正是因为我院采取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整体联动、果敢出击”的方式,“才使本案得以顺利突破。
1、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巧妙获取证据。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我院检察长方小刚同志在获悉上述情况后,果断命令办案干警要一查到底,并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关系广、反侦查能力相对较强的特点,要求办案干警先采取“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方式,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将有关证据收集到位。遵照方检的指示,侦查人员一边不动声色地继续调查程某某的经济犯罪问题,一边悄悄搜集有关该宗土地的全部书证,并将有关书证全部复印留存。从而巧妙地获取了万某某滥用职权的关键书证。
2、整体联动、果敢出击,快速获取证据。在查明书证上的关键内容均系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干部万某某所写,导致地价被低估的证明材料均由万某某出具,万某某有重大职务犯罪的嫌疑之后,检察长方小刚同志立即召集了反渎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负责人开会,将反渎局十余名干警,分成四个行动小组,四路人马一齐出击,分头行动,从而仅用二天时间,就将本案的主要证据固定到位,为本案的顺利告破打下了坚实地基础。
3、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收集证据。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检察长方小刚同志不仅亲自坐阵,担任查办该案的总指挥,而且对四个行动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一组由反渎局局长徐忠率领,负责传唤、审讯犯罪嫌疑人;二组由反渎局副局长梁现成率领,负责找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调查取证,查明十堰市红卫粮油经贸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的办理过程,查清导致该案发生的症结之所在;三组由反渎局主侦检察官、正科级检察员孙世龙率领,负责到十堰市地价评估事务所调查取证,查清地价评估的程序、依据及导致该宗地价被严重低估的原因;四组由主侦检察官助理汤勋率领,负责到市国土资源局档案馆调取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的主体身份证明等相关书证。为了全面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检察长方小刚同志还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抽调两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围绕犯罪构成,指导侦查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形成了:“各行动小组职责明确、各司其职,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全程指导、时时把关,各相关科室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的格局。从而很快查明:2001年4月28日,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干部万某某在为十堰市某粮油经贸公司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122号的土地出具权属证明时,应该公司经理程某某的要求,其擅自在科长审核盖章后的权属证明上补写了“主要是车间” 这五个字,正是这五个字改变了11323.2平方米土地的用途,地价被低估了204万余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至此,一件滥用职权案件顺利告破。
三、主动请示汇报,多方寻求支持,破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阻力大”的俗论。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案对象不仅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绝大多数还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如果上级院、当地党委不支持,发案单位不配合,办案将会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因此,检察院要特别注重争取上级院、当地党委、发案单位等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让办案阻力降为最小,案件才能得以顺利侦结。
四、严格依法办理,有理有节有度,打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处理难”的神话。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案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这类案件不仅难查,更难处理。他们不仅反侦查意识、反审讯能力极强,而且社会关系很广,刚一开始调查,打招呼的、说情的就来了,有些还是直接领导、顶头上司,让你欲查不能,欲罢不甘,有相当一部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方方面面的压力下,不了了之。这就需要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果敢、坚定、睿智,不仅要敢于面对压力、善于面对压力,更要巧妙的顶住压力,案件才能够查办下去、查办到底。我院在查办万某某滥用职权一案中,也不乏说情的、打招呼的、设置障碍的,正是因为检察长的果敢、坚定、睿智,一开始采取了恰当正确的侦查方略,尔后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察觉时,主要证据就已固定到位;在接触犯罪嫌疑人时,四路人马一齐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相关证据收集到位,以铁的证据让犯罪嫌疑人翻不了供;以铁的事实让说情者张不开嘴,从而巧妙的顶住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使本案顺利侦结,并送交法院审判。
通过办理此案,我院深深体会到,院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果敢、坚定、睿智是顺利突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根本保证,上级院、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及发案单位的密切配合是顺利办结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有力保障,全面、高深的专业知识,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是降服嫌犯的根本保证,巧施侦查策略、周密安排部署是顺利突破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关键。只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巧妙决策、果敢出击,就能使该类案件顺利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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