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杂志订阅:《检察风云》 
 
  欢 迎 光 临 中 国 检 察 网    今天是  
首页新闻廉政反贪渎职时评学术论文文化人物立法要案案讯案例
法规百科司法杂志图片专题举报曝光企业博客论坛留言招聘司法考试广告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你的位置:中国检察网 >> 检察长论坛 >> 正文
苏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
2008-5-12 9:51:47 作者: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 云  来源:中国检察网 http://www.cnjccn.com/  查看次   评论 0 条
     检察机关自重建以来就有侦查的职能,刑诉法修改以后,其侦查的管辖权作了调整。这一管辖的调整更突出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但也带来了一些不利于侦查的因素,如以案隐案,在查处企业与官员勾结的案件上,往往不能隐蔽侦查初期的行为,同时也在审讯行贿人时不能利用其经营上违规如偷税等犯罪行为为突破口,按照人的趋利避害的机制,突破这类行贿人。给贿赂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这种挑战也促使检察机关放弃一些老的侦查方法,另辟蹊径提高针对当前职务犯罪特点的侦破途径和方法。
    中国把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设置在检察机关,突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是一种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廉洁和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的监督,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公共利益的职能属性所决定的,只有检察机关才能承担此项艰巨的工作。职务犯罪侦查的难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侦办间谍案以及涉黑案件的技术性难度还大,因此,作为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的检察官,既要感到从事这项工作的神圣和光荣,同时也要认识到从事这项工作的艰辛,从而潜心研究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提高发现职务犯罪和侦破职务犯罪的能力。最近几年,检察机关也非常注重对检察规律的研究,特别是中央11号文件下发后,检察机关内部和法学界都放弃了对检察机关性质的争论,包括对检察机关保留自侦权的讨论。对这一问题的尘埃落定,有利于检察机关结合国情开展检察工作,其实把侦查权放在检察机关也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司法资源优势,可以加强侦捕诉机制,将两侦有效地组合起来形成合力,这是其它任何侦查机关都不具备的优势。当前,检察机关自侦工作虽然比重建时有长足的进步,对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侦破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理论研究不深不成体系,侦查行为不规范,侦查效率仍很低下,大量的职务犯罪的隐案和黑数仍存在。每次在全国人代会召开前的民意调查,对反腐败包括对职务犯罪查处的力度需加大的呼声仍然很高。
     职务犯罪的侦查从技术的角度划分仍是刑事侦查的范畴,职务犯罪侦查是犯罪侦查的新领域。关于职务犯罪侦查自古有之,许多国家早已有研究并有成型论著。我国法律意义上的职务犯罪侦查,前后加起来不过二三十年的历史,将其作为一门科学加以研究是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的,成型的论著也不少,建立了侦查原理、策略、手段、方法、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这些要不是对普通刑事侦查学的照搬硬套,就是一些经验汇集,对职务犯罪侦查独有的特性进行系统的研究和阐述的较少,对当前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性还是比较差,不接近实战。这就需要我们全体检察干警和检察理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使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学日趋完善和成熟,结束自侦案件侦查方法师徒式的学习方式。
     任何犯罪侦查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的过程。使用的措施和手段都是法律所允许使用的。但同样的线索,由不同的侦查单位和侦查人员去实施,可能侦查的结果就有非常大的差别。有的面对线索就束手无策,无从下手,找不到正确的侦查途径;有的在侦查中使用侦查措施和方法不当,导致案件的侦破受阻形成僵局难以突破;有的即使侦破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但社会效果不好。在当前的职务犯罪侦查中除了上述问题外,还存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难;十二小时传讯后突破难,控赃难;取得党委支持难等问题,有的检察院多年没有办过一件成功的案件,检察机关就成了“不长牙齿的鱼”谁都不怕你,谁都可以逮你,毫无地位,在当地社会政治生活中毫无应有的地位,检察机关发展面临的问题都得不到很好地解决,自侦工作打不开局面,没有进入良性的工作状态。认真研究起来,这些都是我们在自侦工作中的理性思考不足有关,导致履职能力差。
    职务犯罪侦查的难度客观地摆在我们的面前,不容回避,需要我们去寻找破解的办法。从侦查主体角度分析,当前职务犯罪侦查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侦查指挥员及侦查员没有系统全面学习和掌握刑事侦查,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的理论包括侦查学原理、侦查对策、侦查方法、侦查指挥、侦查心理、侦查技术等知识,知识结构单调,不能对付当前职务犯罪嫌疑人花样日益翻新的犯罪手段;二是职务犯罪的侦查情报信息的收集较弱,一案一收集,临时抱佛脚,信息量小,不能起到情报信息主导侦查的作用;三是对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分析不够,导致决策盲目;四是侦查决策思维混乱、方式简单,针对性实效性较差;五是根据侦查情势灵活运用侦查对策的能力较弱。
     我们常把侦查分为从案到人、从人到案的模式,这些学理上的模式划分,便于我们研究侦查的途径和方法。这种划分也决定了我们侦查人员的侦查思维。但通过这几年我们的思考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的侦查模式不是简单的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这种模式要求围绕嫌疑人去收集固定有罪证据,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实际上,我们在接到举报信等的时候,分析线索时,既要充分研究嫌疑人与犯罪有关的情况,同时也在研究嫌疑人所处的职位工作条件是否具备作案的条件等因素,对其异常的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宗的生活开支等的关注。如2003年邛崃市高埂镇副镇长李宗慧突然大额现金购买别墅并大办结婚宴席,就引起了侦查人员的警觉,首先发现的是其购买别墅的举动,而且购买是一次性付清。同时邛崃院组织力量对其任财政所长时的帐务资料进行了调查。在这个案件的线索发现和侦破中,就是从事和从人同时展开的侦查,结果侦查目的很快达到。所以说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大量是从人和案同时开始的侦查。那么因此对职务犯罪线索的分析就不能囿于从人到案的模式进行分析,思维应作扩展。这样也可以克服重口供的倾向,结合两种模式的优点。我们把涉及职务犯罪各种因素的总和称为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因此,在职务犯罪的侦查的开始乃至接到职务犯罪线索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对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分析,科学决策,定出切实可行的侦查对策,在实施的过程中灵活使用和调整侦查策略。
    这次高级检察官的晋级培训中,我们不对具体的职务犯罪中的侦查措施和手段作讲解和分析,主要对侦查工作有较高层次理性思考的侦查方法进行讲解,主要分为三个部份:①职务犯罪侦查的情势因素及分析。②职务犯罪侦查的决策。③职务犯罪侦查策略。
一、职务犯罪侦查中的情势因素及分析
     侦查情势是指对案件侦查有意义的各种条件、状况及其携带的被侦查人员予以获取的对侦查有意义的信息并相互联系形成的体系。简单地说就是:对侦查有意义的被侦查人员接受和掌握的信息总和及趋势。现代刑事侦查学非常重视对侦查情势的分析和研究,主张情报信息主导侦查,提出情报主导侦查的“从案到人”、“从人到案”的新侦查模式,特别强调“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是以情报信息为基础,围绕嫌疑人对象进行的多方位侦查、开展外围侦查和内线控制以获取证据,从而查明其实施的犯罪行为,最终适时破案,所以情报信息主导侦查意识决定了情报活动的目的和方向也是侦查活动的思想基础。我们在这里研究的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不完全是侦查的情报信息问题,情报信息可以说是侦查情势的基础及基本原素。
    情势在现代汉语中就是事情的状况和发展趋势。因此我们讲的侦查情势包含了静态和动态的两个方面,就静态而言其侦查情势的内容非常丰富,复杂的案件如此,简单的案件也不例外,有时我们常在工作中感叹侦办小的职务犯罪案件更难。从侦查人员的素质和侦查策略、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素质如成长经历、简历、学历、性格以及作案动机、反侦查手段、作案时段的社会条件、工作条件,都对侦查的进行有影响,职务犯罪的完成可能是多种因素、条件皆具备的结果,一个结果可能是千百种原因引起的结果,但一个结果也可能不是最终的结果。如邛崃市院在2006年接到群众举报,查处了原市蔬菜公司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侦查人员都认为在查阅了大量帐务资料和走访了大量的当事人后,判定蔬菜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彭某涉嫌贪污,将原蔬菜公司的一块房产(2000㎡)的仓库隐瞒不报占为己有,立案时发现原来蔬菜公司的改制非常混乱和不规范,蔬菜公司改制时,首先是由原公司经理韩某买下的,但彭在办公室,见改制中漏洞较大有利可图,鼓动职工联名上访,迫使韩某放弃了购买,将其全转让给彭某,彭某也巧妙地与市改制领导小组签定了协议,将上述仓库纳入了改制的资产内容,彭某利用了主管部门的工作不严谨失职行为,完成了对蔬菜公司的收购,后来彭某以借钱给公司职工持股,追要职工还钱,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了股份。蔬菜公司此时的所有资产落入了彭某的囊中。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因此要定彭某的贪污还真的比较困难,彭某拿出了当时所有改制文件材料,证明没有隐瞒和故意占有,称如有故意那还是前任经理韩某的问题,最后此案只能以不当得利追回了部份国有资产和以公安机关以抽逃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案。此案办理中的各种与案件有关的因素影响和改变决定了侦查的结果。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甚至天气对职务犯罪的侦查都有关系,我市某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国有种子公司经理陈某某的受贿案时,在数百公里的外地突破了行贿人。经研究决定在当地利用电话实施进一步的侦查为审讯嫌疑人作为铺垫工作。为了便于录音决定用有线电话进行,同时便于显示出当地的电话号码区号,减少对行贿人的防备。在打了几次对方家里都无人接听,后改为打嫌疑人的手机,打通后,行贿人按照侦查人员预先设计的方案与嫌疑人说了一通,嫌疑人始终不多说话,只听见电话里有雷声,随后嫌疑人主动挂断了电话。实施技侦目的没有达到。随后了解到嫌疑人有所察觉检察机关在调查他在种子购销中的问题。他当时就在嫌疑人家里和行贿人的妻子谈话,知道行贿人被当地的检察院的同志找去问事了,他敏感到可能与自己有关。当行贿人打电话给他时行贿人的通话很清晰,象是在密闭条件较好的房间打出去的,因此他判断行贿人可能是在侦查人控制下打的电话,可见天气这种因素对职务犯罪的侦查都有密切联系,这也是我们职务犯罪侦查应考虑的因素。如崇州市院侦办的王场粮站机关职工利用涨仓,嫌疑人巧妙贪污。因此,我们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形成侦查情势因素的复杂性,任何简单的解释侦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是不可能控制侦查的局面的,也就是说对侦查进程的发展不可达到侦查最优化,侦查的决策方案及实施不可能最优化。
     侦查的情势是动态发展的,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其复杂性,使我们不可能作出详尽的、具体的、非常精确的应对方案。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侦查对手的反侦查活动是比较激烈的,侦查和反侦查,对抗和反对抗始终存在侦查的全过程,甚至到判决以后。我院在侦查一监狱的一名监区长的贪污问题时,派员去调取帐务资料,但没有帐,找初查对象时,监狱有意安排其到外地去出差,这给嫌疑人反侦查留下了很好的空间,给侦查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当时制定初查方案时,大家都认为监狱是管理制度比较严格的单位,帐务资料应该是齐全的。监狱平时与检察院打交道较多,应是配合的。但工作开始后,与原来设想相差甚远。可见,侦查情势因素的复杂性、偶然性和动态性,大大增加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变数。我们只有首先认识到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这一点,从理论上加深对职务犯罪侦查难度的认识,就愈能为我们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特别是实战中留下思维的能动余地。通过对侦查情势因素的梳理与扬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为下一步的侦查决策制定侦查对策,及时调整侦查方案提供坚实的基础。如邛崃院2003年侦办的南宝乡党委书记李永奇贪污案。当时检察院接到举报反映原党委书记杨某在任期内在退耕还林的补助款、修补被洪水冲毁的工程、非典期间报销的费用等有问题,内容较多。检察院反贪局的干警认真分析了这封举报信,发现反映的问题可能的确存在,大家在办理其他案件时听说有的乡镇的退耕还林补偿款,农民没有及时收到。该线索具有可查性,但举报信反映的有些问题如水毁工程都是当年上半年的事,非典发生期间杨某已不在南宝乡工作了。大家分析这举报信写得又比较详细准确,可信度高。但时间上又对不上。大家推断,举报人可能是新去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对听说的乡政府领导的问题没有认真划清时间就向检察院反映了。为此,我们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初查方案,一方面秘密派人进驻该山乡,以收药人的身份为掩护,二是设法找到这位举报人。通过一个星期的工作,两个目的很快达到,证实了当时的判断,原党委书记杨某可能有职务犯罪,但纪委已调查过了,现任党委书记李永奇的嫌疑最大。为此,大家重新制定完善了初查方案,以查原党委书记为名公开调取帐务资料,因为李任党委书记后从他的老家聘请了一名高中生任会计,大家怕其毁帐和篡改资料,分管检察长约李谈话,请他帮助查清杨某的问题,稳住李。又经过三天的艰苦工作,相关证据已收集到位,其聘请的会计已被我们控制,犯罪问题指向李。在向市委汇报后,立即以找其谈杨的问题,通知李到检察院。李到检察院后,立即被带到了审讯室。这使李感到很突然,但他很快镇定下来,对审讯百般抵赖,把责任全部推到会计身上。但我们提供会计的证言,李将贪污的公款用到了其天台山修建度假村的工程上的时候,李低下了头。由此可见,在侦查行动开始和决策之前就能对侦查情势作正确的判断,会使侦查行为和决策更为科学和可靠。在当前我国检察机关现有的装备条件以及在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上比公安机关还少的情况下,重视对侦查方法尤其是侦查思维方法的研究是非常有益的,能使我们的工作事半功倍。而这些新的侦查思维方法都是建立在职务犯罪侦查情势分析的基础上的。
(一)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特点
     1、职务犯罪侦查的情势是动态的。势就是侦查中人为易变潜在的诸因素。它会随侦查中主体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如1999年以前,我们在查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案件时,很多法律上的问题都无法解决,知道有问题,大家都不愿去捅这一个马蜂窝,但随着全国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整顿,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抓住机会查处了一大批有关农村基金会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对基金会的整顿行动就使对涉及基金会的职务犯罪查处的侦查情势有了决定性的发展,可谓柳暗花明。认识了侦查的情势的动态性,就能够在认识上避免思维的僵化,更加注意分析掌握侦查过程中的各阶段情势特点,及时调整和作出相应的对策。在职务犯罪的初查和侦查中,我们既要准备对初查和侦查方案的制定,又要注意及时修改调整。打好有准备的仗,又灵活作战。
    2、职务犯罪侦查情势隐形性。职务犯罪的侦查取证之前侦查对象就会设置很多屏障,作反侦查的工作。如果初查和侦查中触动了嫌疑人,可能这种反侦查更加强烈。初查对象嫌疑人可能会调动一切力量,包括社会关系来干扰阻止侦查。但在公开之前,由于这些活动是不能被法律所允许和社会所认可的,因此在暗中进行较多,这样会带来侦查情势的变化,如有的领导被收买或不明真相,含蓄地打招呼,要求检察机关停止侦查等。可能有时是表面平静如水,下面暗流涌动。在具体个案中,我们也会遇上相关知情人不仅不配合,还暗中帮助嫌疑人的情况,因此,我们作为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一定要有敏锐的洞察力,把握住这无形的侦查情势变化并加以控制。如我院在查处一乡镇党委书记的问题时,先后找了十余名知情人,但都说不清楚此事,并在我院调查时处处刁难不配合,并放出话说检察机关在故意整人,有的领导对此还颇有微词,后来查穿此案后,这些干部要不是其亲友,要不就是既得利益者。所以查处职务犯罪时我们要把握住风向,使局势朝我有利的方向发展。
     3、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整体和关联性。我们在侦查中收集了很多情势因素,经过去伪存精,对案件的侦破有积极意义的因素才是侦查情势的构成要素,随着侦查工作认识的深入越做越细,不断排除与侦查无关的因素,找到了突破口,一举击破。如邛崃院查办的市畜牧局局长周贤良贪污案,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初查,先后查了检疫、引进种子、推销饲料等,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在其任职的时间里出纳是其妻,其妻保管了大量的小金库,支出较大,但从帐面资料看无大的问题,侦查陷入僵局。后来一同志提出是否可以将周的存款彻底查一下,结果大出所料。周在一段时间内每星期在银行存入二万块,其存款有上百万。把存款的时间与其妻保管的小金库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就发现了问题,所以下决心对周传讯,让其说清其每笔存款的来源,周被迫说出借开会以会务费的名义贪污的问题。同时侦查情势的各种因素都对侦查有影响,是相互作用而且形成一个体系。因此,只有建立大系统思维观,才能更准确地掌握影响侦查情势的诸因素,才能掌握侦查的主动权。我们常说侦查中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就是这个道理。特别是对侦办大要案件时,更要考虑各因素的作用,安排好侦查的战术组合。办大案要有办大案的大的气势。如侦查措施的匹配使用等,工作中要胆大心细。
      4、职务犯罪侦查情势侦查主体的能动性。我们的侦查员每个人的经历、学历、兴趣、身体素质等都不相同,因此对侦查情势的判断上都可能不同。相同的侦查情势,有人认为属有利的情势,而有人则认为是不利的情势。不同个性特征的人对情势的理解就可能不同。如邛崃市院侦办的市邮政局报刊发行部经理李林挪用公款、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开始市上成立专案组调查,共有10家单位参加,但都无功而返。专案组的报告称李林没有任何问题。后来检察机关认真研读了报告,认为有可查性,李林可能涉嫌构成上述三个罪名的犯罪。经过二天的初查,检察机关立即对李林传讯并拘留突破全案,打出了检察机关的声威。此案充分说明了侦查主体对侦查情势的把握的重要性。这就要求我们检察机关的指挥员在分配案件线索、部署侦查任务时,听取汇报、集体研究决策时要考虑每位侦查员的个性特征,便于正确决策和控制侦查。
(二)职务犯罪侦查情势因素
     1、职务犯罪的侦查主体。职务犯罪的侦查主体就是实施侦查方法的侦查人员。侦查人员侦查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谋略水平和对抗能力的高低,影响着侦查对抗的成败问题。一个优秀的职务犯罪侦查员要求其思维品格具有①广阔性,即思维半径大覆盖面宽。②敏捷性,即要注意观察事物,见异则疑,思中求辩,排除干扰作出正确的判断,有敏锐的洞察力,反应要快。③深刻性,即要善于透过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被无关紧要的细节琐事所纠缠。④独立性,即思维时要坚持独立思考,不随声附和,对问题有独立见解和独立解决的办法。⑤发散性,即扩大思维的自由度,不拘一格,从各方面进行探索的思维方法。⑥创造性,即侦查主体善于应用新方案,创造出新的思维产品,开拓侦查新途径。⑦跃迁性,即要求侦查人员善于运用灵感思维,达到侦查的飞跃。侦查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有意识地培养和锻炼优良的思维习惯,就能克服思维简单,逐渐使自己足智多谋,这是完成职务犯罪侦查任务的首先前提。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巨大的压力和对检察职业的神圣追求会激起侦查人员强烈的责任感与上进心,会使侦查人员主动研究自身的不足和漏洞。如指挥方面的差距、单兵作战个体能力和业务知识的不足,不断进行知识更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对他们的挑战。同时他们在具体的工作中主动预测错误,修正错误,使侦查的情势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而侦查主体消极心态会放任情势的发展,不主动积极地洞察那些侦查中细微变化后面的问题,只是消极顺应情势,那么肯定会出现对侦查人员侦查行为不利的情势。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革,职务犯罪日趋隐蔽化,专业化,设计化,侦破难度加大。同时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目标考核以立案数量为主要指标,压得侦查单位喘不过气来,检察机关干警新老交替,普遍出现侦查人员断档的局面,侦查部门新手增多,无形中加大了对职务犯罪侦查人员的压力,极可能导致侦查人员产生松懈、泄气情绪或者急躁冒进的心理,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这些侦查主体的消极因素都影响着侦查主体对侦查情势的准确把握,也影响情势的发展。
    侦查主体的因素是我们侦办每一件职务犯罪案必须考虑的因素。有的侦查人员只能为将但不能为帅就是这个道理。如崇州市院侦办的原市工会主席胡克勤贪污受贿、非法集资案,由于侦办的时间较长,涉案人数较多,案子只剩下胡未突破,当时胡还在被市纪委双规,由于马上临近国庆大假,大家心里很着急,大家都提出直接硬攻胡,如拿不下就放胡,但仔细研究后被检察长否定,要求大家不着急再寻找机会。过了两天,一个关键的同案人落网,获取了关键证据,同时胡也在纪委坐不住,基本交代了问题。国庆节前夕,侦办人员见时机已到,晚上突审胡,胡彻底缴械。侦查中对侦查主体的消极因素,特别是指挥员要严格控制。
     2、侦查对象。这是对侦查情势有非常大影响的因素,也是我们在侦查中特别需要研究的。侦查对象的相关知识、心理、生理、病理、经济条件、婚姻、性格特征、生活爱好以及成长经历等与作案的关系。通过对上述关系的研究,找出犯罪心理活动规律和反侦查规律,预测整个情势发展变化的趋势。如崇州市院侦办的市工商银行石中洋挪用公款、受贿案。在审讯中审讯人员认为其为侥幸心理,后才发现其不交待问题是畏罪心理,事先审讯人员对其工商银行的积极表现误认为是为积极捞取他人的好感,往上爬,其实石后来交代他是为了弥补内心的不安。所以在审讯前,审讯人员对石的心理状态的把握不准确,对其心理规律掌握不准,导致审讯出现僵局。
     3、其他诉讼参与人。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主要指受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他们在案件的侦查中并不是完全被动的,特别是证人、鉴定人等的引导会使侦查情势的发展给侦查造成困难,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的法律对证人制度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下,证人不愿和不敢作证的情况普遍存在,给职务犯罪侦查带来非常大的难度。由于中国的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有限,对污点证人的处理往往是灰色处理,没有辩诉交易,加之近年强调对行贿人的查处和行贿档案的建立,没有很好地解决查处犯罪所必须侦查行为与法律刚性规定相冲突的问题,取证难困扰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当然有的证人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作证也严重影响了侦查情势的发展。如邛崃市院2003年春节查办的南宝山监狱狱警段某等人虐待监管人员案。在侦办的初期,目睹知情的在押犯人都不愿作证。要不就替狱警段某遮掩,案侦非常困难。后来有的在押犯人讲,他们是怕讲了实情后被狱警报复。所以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要非常重视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因素,积极分析诉讼参与人的客观行为后的心理状况,积极向有利于侦查的方向引导。
     4、侦查对象的社会关系。人具有社会性,任何人都处在社会的人与人形成的关系网中。职务犯罪侦查对象往往是位高权重的国家工作人员,人际关系复杂。在其工作生活的经历中建立了深厚的牢固的关系网,有的还因利益的问题结成了同盟,形成某种非法利益的共同体。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因查处侦查对象往往会调动其关系网中的人为其开脱,为侦查的顺利进行设置障碍,有时还会针对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个人采取非法的措施阻止检察机关的侦查。如某县检察机关在侦办一城建局长的问题时,其亲友利用其在县委工作的职权动议将主要侦查人员以提拔为名调到了几个非重要的岗位,严重干扰对此人的查办。因此,在职务犯罪的侦办中,特别要注意侦查对象社会关系对侦查情势的影响。所以,在对此类案件的线索初查前,要对此对象的社会关系背景进行认真的摸底,侦查人员对这些关系高度重视,掌握其亲疏关系,明察秋毫,对其关系网现象要高度关注,收集信息,有针对性制定初查方案。特别要注意初查时的保密,在未取得关键证据前一般不要轻易汇报,选好时机汇报,初查工作要快,不能给初查对象留下回旋余地和组织反侦查的机会。
     5、侦查时社会环境情况。职务犯罪的侦查都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环境下进行的,抛开特定的社会背景就谈不上职务犯罪的侦查。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职能查处腐败案件也非常拥护,这些形势都有利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近年来干部交流力度加大,交流干部与当地的利益关系较少,这都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也不排除有的地方在查办具体的职务犯罪案件时阻力较大。为此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侦查一定要营造一个有利于查办职务犯罪的有利环境,打出检察机关的声威,树立起检察机关的法律权威。有的检察机关多年没有查办过一件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很陌生,查办职务犯罪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氛围不有利于职务犯罪的查处,因此,社会环境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有很大的影响。如邛崃市院前两年反贪工作没有打开局面,遇上好的线索到有关单位和乡镇去初查,工作得不到配合,有的公开说检察是“怪X”。干警的情绪很低落,反贪工作老是在低水平上徘徊。检察干警没有职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就不可能对重大要案件攻坚克难。另外群众也不会积极提供职务犯罪线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陷入困境。邛崃院查处渎职犯罪的办法策略就巧妙地打开了工作局面,根据当地干部及领导对渎职犯罪危害性不完全了解的情况,先查处揣进腰包的渎职,再查未揣进腰包的渎职,逐步使渎职犯罪的查办得到党委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为社会各阶层所接受,创造了查办职务犯罪的良好环境。
    6、党委对职务犯罪侦查的态度。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委是支持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的。有时党委从当地的大局考虑要求检察机关缓查一些案件,检察机关应予考虑和遵守。有的需要及时查处的要及时全面汇报争取支持。同时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的初查一定要扎实,只有择机而汇报,才能争取得到党委的支持。检察长要就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多向党委汇报,使党委了解和理解此项工作,认可检察机关是围绕党委的工作大局开展侦查的,党委是一定会支持的。
     当今,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政治化倾向是十分明显,侦查活动在法律上是一种法定程序和措施。在政治上则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执行活动。这是由于中国的政体所决定。对此,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处理好侦查政治化和侦查法律化的问题。其实正如有的法学家讲到的:一种秩序的典型情形,表现为某种权力和法律的相互渗透。所以坚持党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与依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并不矛盾。实践中,职务犯罪的侦查抛开党的领导也是行不通的。绝对法律至上的侦查是不存在的。可见党委的意见对职务犯罪情势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检察长一定要很好地把握,争取党委的支持,使侦查情势向有利于侦查的方向发展。
     7、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情况。职务犯罪侦查的对象学历高、阅历丰富、地位高,特别近年职务犯罪呈窝案串案的特点,这就需要很多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如纪委、金融部门、税务部门。如果与这些部门的关系不融洽,调查取证,隐蔽初查意图就很难实现。如崇州市院查办的市粮食系统的案件,初查时都是借用税务部门的稽查进行调帐,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再突破嫌疑人。对崇阳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廖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就是借用大邑检察院的工作身份作掩护。所以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案件的侦查。
     8、其他可能影响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客观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天气、有关的地理位置对职务犯罪侦查情势有一定的影响,有时不发生任何作用,有时又成为决定性因素。如邛崃市院侦查的市畜牧局局长周贤良贪污案。周指使亲信印制了300万元的检疫票,案发后,他又指使他人将票扔到郊区的干河沟的水凼里,但由于近一段时间都没有下雨涨水,其票据没有被冲走,被侦查人员如数找回,核实了其贪污的数额。这里的天气又成了关键因素。
     9、侦查主体对案件采取的措施。侦查行为方式的正确选用等对侦查情势的发展当然具有重大意义。如没有对侦查对象及时下决心采取强制措施,嫌疑人可能串供。
    10、侦查对象的行为对侦查情势的影响。侦查对象的涉嫌行为必然影响侦查情势的构成。职务犯罪都是作案人预谋已久,组织严密的行为,这些都给侦查增加了难度。
逃避侦查的行为是指职务犯罪的作案人在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和行为后及在侦查机关对其进行讯问的过程中,为掩盖案件事实真相,制造假象,散布假情报,扰乱侦查视线或嫁祸于人而使自己逃避法律制裁或者减轻法律责任而采用的方法。在行为的各阶段都有相应的逃避侦查手段。在检察机关初查时,他们会采取各种手段和理由阻挠立案。立案后,他们又会在强制措施上下功夫。提起公诉,交付审判后,他们也会活动各方,企图判无罪或  判缓刑。而判处刑罚,交付执行后,他们又想保释,保外就医,重新翻供,翻证以及申诉、翻案。
     具体讲,职务犯罪的嫌疑人在作案时反侦查表现为①规避法律的行为。②搞混赃款的去向。③以承包改制变换国有企业性质。④虚假掩盖行为等。在破案时的反侦查行为①毁证、隐证、造假证。②在证人证言方面故意制造孤证和串证、翻证、串供订立攻守同盟。③转移赃物。④提出抗辩事由,否认犯罪。⑤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反侦查活动。⑥托关系,找熟人妨碍侦查。⑦尽力逃避侦查措施。⑧携款潜逃。⑨拒不说清赃款去向。
     还有的犯罪嫌肄人或其亲属煽风点火,蛊惑群众造成群众的错觉,利用群众来干扰侦查活动。有的通过新闻媒体制造假新闻,造成社会影响,阻碍侦查。因此职务犯罪侦查人员要加强对反侦查行为的研究,在侦查过程中要对侦查对象所处的位置、反侦查能力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把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牢牢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前面列举的职务犯罪侦查情势的十种主要因素,其实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不可能只有上述十个因素影响和决定侦查情势。但我们在进行职务犯罪侦查时也只有对该侦查情势作了认真分析后,认定了侦查情势,为正确的侦查方法的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正如有的学者讲到:情报信息的收集调研,是决策行为的起步,也是决策科学化的基础。
二、职务犯罪侦查决策
     职务犯罪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智力犯罪,因此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必须强调侦查方案的科学性,克服职务犯罪侦查经验性思维定势的不足。为了使侦查方法决策行为和决策结论更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侦查主体应当尽可能使自己的思维纳入理性的轨道,科学决策。侦查方法的决策其实就是要制定侦查方案和侦查计划。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了解和掌握职务犯罪侦查决策的正确方法对于科学决策非常重要。
     (一)分析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确立目标
首先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对确定要初查的线索进行相关情况的收集,主要是前面讲到的影响侦查情势的因素的已获取的材料进行收集、归纳、总结,分析案件的性质、过程、内容及发展趋势,这可能是对一系列孤立、分散、零碎的材料的分析、判断、推理形成对案情的初步认识。
     其次,对案情的重新分析。初查方案可能有时不能一时确定,由于举报线索的信息量不够,这就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信息。方能制定出可行的初查方案。在初查和侦查的过程中,随着工作的深入,要根据所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线索,对以前所作案情分析再次判断,看其是否正确、全面,从而弥补前次分析的不足,修正或维持已订侦查计划,从而确立目标。侦查目标一经确定,方案和措施可以调整。但不能沉湎于某个方案,顽固坚持自己喜欢或熟悉的某些措施,而忘了最终要实现的根本目标,是一些侦查人员决策时易犯的毛病。如成都某基层院近几年侦查贪贿案件都是采取突然搜查的方式,先控赃,然后配合审讯,以查处其贪污受贿问题或最后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理为侦查目标,屡屡奏效。近年在获取了其市国土局长职务犯罪的线索后,开始初查,初查开始不久就临近春节,待春节过完后才动手工作。在初查时其行为已触动了其初查对象,初查对象在春节期间作好了反侦查工作,连其饲养的宠物都作了安排,侦查员也了解到其将宠物分赠其侄儿侄女的情况,但未引起足够的高度重视。春节过后,检察院突然对侦查对象的家进行搜查,扣押了现金一百五十余万元。侦查人员都认为大功告成了,初战告捷。但后面的审讯一波三折,其称一百五十万元是小姨妹放在他家的,一调查其小姨妹于年前车祸身亡。其称该现金是其小姨妹傍大款攒下的钱,案侦陷入僵局。后来此案的侦查目的没有达到社会效果反映不好。该案的初查侦查方案制定,对侦查情势的分析不足,对表现出来的一些问题,没有足够重视,联系到犯罪的行为的实质,导致侦查受阻。
 (二)选择侦查途径,确定侦查策略手段
    刑事侦查途径,前面已提到了从事到人的侦查途径较少,职务犯罪的侦查中也可能使用。如某粮站的油库的监守自盗。最近我院对我市蔬菜公司相关问题调查发现,原属国有资产的豆花饭店铺面,被漏评、被冒领的问题。我们以事立案,查办了市房管局的渎职问题,追回了房款,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目前,我们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基本上都采用的是从人到事的侦查途径,这种侦查途径的侦查中的优点是可以掌握侦查的主动权,进退自如,但是其不足是先入为主影响侦查人员的判断,侦查的效率较低。其实我们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大多考虑是从人从事同步展开的侦查途径,这也符合职务犯罪的特点。只有犯罪事实的客观存在,并确认为嫌疑人所为,才能确定嫌疑人构成犯罪。所以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我们一方面紧紧围绕侦查对象收集相关的证据,从其活动的轨迹中去寻找犯罪的蛛丝蚂迹,另一方面,我们从该案的全局把握去发现犯罪的证据如被贪污的财物、挪用的公款、从行贿入手去倒查向谁、因何事行了贿。侦查是从两个方面,向侦查目标靠近的。这种侦查方法突出了对证据的固定和收集,可以抢占侦查的制高点和关节点,侦查目的很明确,效率很高。避免先入为主,防止社会舆论把查处某人的职务犯罪问题当成政治斗争的不好倾向,有利于侦查机关把握侦查情势。比如去年邛崃市院对原宝林镇党委书记张明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案的查处。侦查方案围绕张明的任职期间的活动情况和对宝林镇政府的财务情况,重点工程(土地整理、垃圾填埋场)进行司法会计查帐,从帐上首先发现了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随后发现一段时间餐饮票报帐很突出的问题。两个方面的推进,确认了张明涉嫌犯罪。在张明未供述的情况下,对张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突破张明等人职务犯罪的窝案。针对具体的个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侦查途径。在选定具体的侦查途径时,一定要考虑侦查的侦查策略和手段。
     法定的侦查措施是有限的,但是在侦查策略的引导下,侦查措施和手段可以千变万化,使侦查体现出艺术性的特点,好的正确的侦查策略可以使侦查进行得非常流畅。如崇州市院2001年查处的市工会主席胡克勤贪污系列案,前后查处了八名涉案人员都是大案。考虑到当时已无帐务资料可利用,只有另辟蹊径。所以把侦查的重点放在帐外,从其任职期间的活动,工会这几年大型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调查。选定以工会酒厂的搬迁作为重点调查的问题。在侦查人员的陪同下,聘请的专家以外地酒商的身份对现搬迁的酒厂进行了目测估价。专家认为搬迁中可能有很大水分。所以把侦查的方向放在搬迁酒厂的问题上。经调查参与搬迁酒厂是外县一肖姓老板,其叔胡某也参与。故选肖下手。对肖某抓捕后,肖交代搬迁中的问题。案件露出冰山一角。但怕胡潜逃和串供,所以向市委汇报后,纪委配合对胡克勤双规,控制了胡克勤。按照围点打援的策略,突破其叔,在形成了合围之势后,突审胡克勤,攻破了全案。之后乘胜追击,查处了在酒厂销酒过程中,向一国有大型酒厂有关人员行贿的问题。经成都市院协调,交崇州院办理,后来突破4名工作人员受贿问题,追回大量的资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社会和经济效果。该案的策略正确,侦查途径清晰,手段使用及时匹配,节奏掌握得好,案件办得酣畅淋漓。
(三)优化方案,敲定侦查(初查)计划
     侦查人员可以根据侦查情势,从不同的角度和途径组合出多种方案,设计出的方案,对细部特别各侦查措施和手段之间在全局意识的指导下,要注意衔接。侦查方案设计出来以后,指挥员和侦查人员要对各方案进行对比,权衡利弊,选取其一,或进行综合修改。按照最优化最满意的标准来确定,决策中要注意重视异议和非理性因素。
侦查本身是一个求证和求解的过程,一开始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都考虑到,因此侦查是有风险的。所以决策者必须考虑到选择最有希望的方案;准备应变方案应对意外;在侦查中不断收集信息,使信息量足够大,直到能将风险型决策转化为确定型决策。对于决策时掌握的信息不足时,条件不成熟,决策的后果不确定的,要注意不要盲动,不可过于自信,最好多方案并进,将精力主要放在信息的收集上。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又不可避免对侦查中风险较大的侦查活动进行拍板,这种风险决策需要指挥员有风险决策的魄力。敢于在侦查进程中的关键时刻决断。特别是对第一次传讯12小时的规定。在12小时期限已达到,是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还是放人时,就需要侦查人员和指挥员权衡利弊。2005年,邛崃市院查办9名副局级以上职务犯罪嫌疑人,都是风险决策,全部在嫌疑人未交代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进行刑拘,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破全案。如何把握风险决策的底线,首先是加强初查,掌握初查对象涉案的证据,为风险决策打下证据基础,其次从全案的情况去权衡,认为攻下全案的把握性非常大。再次是凭现有证据定案有不完善的地方,但以现有证据定罪问题不大,也不会赔偿。职务犯罪如查处不成功,该嫌疑人也可能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纪委查处。有好的案件结局。如邛崃市院查办的邮政局报刊发行部经理李林挪用公款、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李林传讯到检察院一直不开口,因为他咨询过一个地方检察院的领导,说只要不开口就没事。后来拘留后,检察人员及时从运送报刊的货车上搜出了私刻的“工艺美术社”的印章和在九眼桥购买的发票,李林的防线崩溃开始配合交代问题。如果当时放人,此案不可能成功。风险决策需要决策者个人之智慧,直觉判断,经验和对待风险的魄力。指挥员和侦查人员对待风险应当迎难而上,但必须做认真细致的权衡。该风险并且是法律和政策以及侦查人员所能承受的。
三、职务犯罪的侦查策略
     侦查策略是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为实现侦查目标,依据相关理论和原理,针对案件的性质、特点和侦查进展程度而制定的,侦查方式方法为内容的侦查行动计划。但它不是指侦查措施或技术方法的本身,而是指这类侦查措施和技术方法的组合和运筹。侦查属于诉讼活动,但这种诉讼活动具有策略性,这是其他诉讼程序活动所不具有的特点。侦查策略的形式来源是侦查决策。当前,侦查实践中所表现出的形成侦查策略的决策过程似乎是按照日常生活知识或实践性方式进行的,但是这种方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暗合于相关科学理论和原理。
侦查策略具有合法性、科学性、系统性。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和预决性。职务犯罪的侦查策略主要有获取证据型策略和获取口供型策略。
(一)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使用原则
①合法性。即要求侦查主体在国家法律和刑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施谋用策,不允许借施用策略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
②因人因事施策。一个方案的好坏不是看其侦查计谋的奇不奇,不能只看计谋的内容,也不能从良好的主观愿望进行评价,关键是看施策有无针对性,能不能对症下药,对方能否接受,对实现侦查的目的是否有利。要因势用权,因情措法,情移法变。职务犯罪的侦查人员一定要认真分析该案的侦查情势,注意策略针对性,不能不看对象乱施计谋。
③手段与目的相匹配。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侦查人员用策的目的是强化自己,削弱对手,最终降伏对手,使对手屈从于国家的法律。随着侦查对抗环境和对抗格局的变化,侦查手段和方法也将不断变化,围绕侦查目的,不断解决目标与手段、方法之间的矛盾。如在侦办大要案件时,要有侦办大案的气势,一定时候要及时采取强硬的侦查措施,该用的手段一定要用够,控制嫌疑人和相关人员,防止串供,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对嫌疑人不应有不适当的同情,以造成泰山压顶之势。
④坚持既慎重和敢于决断。我们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对我们的行动方案都经过周密的研究,往往是冥思苦想,殚精竭虑。但在侦查中偶发因素多,特别是初查阶段,许多情况还不明朗,不确定因素多,在此情况下,要做到万无一失,难度较大。对侦查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调整方案,及时弥补,临机处置坚决果断,不能优柔寡断,贻误战机。对决断的事情敢于自信,坚持目标,攻坚克难。指挥员对下属要经常鼓励以增强破案信心。
⑤充分考虑策略的保护性措施。职务犯罪的侦查是对抗性非常性强的活动,侦查和反侦查贯穿诉讼始终。一方的行动常引起另一个的反行动,往往出现我变敌变的状态。应当在侦查中充分估计到对方采取的反行动。侦查人员应当考虑到对方采取什么反侦查对策,我侦查人员又如何对待对方的反侦查对策。为了防止使自己的行动引起对方采取反侦查行动,侦查人员应当采取示形用佯,干扰对方的视线,麻痹对方的思想,不使对方察知自己的真实意图,每一行动都注意隐蔽自己的真实意图。但也要考虑到自己的意图暴露和被对方识破时的补救措施,所以在制定侦查方案时应考虑备用的方案,注意防患于未然,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二)职务犯罪侦查策略层次
①对当地反腐败形势整体思考。职务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一定要考虑分析当地的反腐败形势,不应当孤立地看待个案的职务犯罪侦查所谓的纯技术性问题。应当将个案的侦办情势放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的发展现状中去研究,从而认识当地的反腐败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如在湖南的郴州,检察机关在当地的形势下,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就很有限,难有作为。邛崃市院在当地查办渎职犯罪时,困难阻力较大,我们就先查处群众反映较大的揣进腰包的渎职犯罪,然后再查处了未揣进腰包的渎职犯罪。渎职犯罪的危害性逐渐被社会所了解和各级认识,渎侦工作打开了局面,真正成了一个拳头。市委对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评价到,检察机关不仅促进邛崃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也促进国家公务人员的勤政建设。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进入了良性循环。
②对当地反腐败工作趋势的思考。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对反腐败的工作都非常重视,工作也非常有成效。廉政文化逐步兴起。但腐败问题仍很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权钱交易更突出,在某些行业成了潜规则。职务犯罪由于社会管理的加强,呈窝案和串案的特点,一般贪污和挪用减少,贿赂案件增多,隐蔽性和反侦查的特点更加明显。因此,我们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变化,研究阶段性和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新情况,明确查处的目标和重点。紧紧把握着当地反腐败的时代特点。同时也应联系具体的个案与时代发展的趋势,分析侦查对象的作案手段、动机目的等,研究其个性特征、心理状态和反侦查能力,找出该案的规律,提出阶段性的任务,对职务犯罪的侦查进行切实可行的部署。如邛崃院对反贪部门根据当地的情况,就先查处了市级机关单位的职务犯罪,然后把重点转移到农村,查处了乡镇领导干部的系列案件,近两年把重点放在了重大项目相关的职务犯罪以及其他行业贿赂案件的查处上,取得了查处一片,震慑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这就是充分分析了当地的发案的趋势的情况。洞察时局的变化,立足现实,预测未来,提前谋划,把握主动,采取相应对策。
③个案(战役性)侦查策略。在认识研究了个案的侦查情势的情况下,综合评价,择优选出最佳方案。随着新闻媒体对一些职务犯罪侦查的披露,侦查手段也逐步暴露,其他职务犯罪分子使用过的一些手段,另外的职务犯罪分子将不会再使用,会千方百计改变原来的作案方式,施展新的反侦查的方法。为了适应侦查对抗的新形势,侦查主体应当有超前意识,勇于否定自己熟悉的东西,只有顺势设谋,才能计高对手一筹。如崇州市院侦办的崇阳酒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廖高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如采取常规的调帐,则可能惊动廖某。但如查往来客户则也可能惊动廖,故采取借他院身份以查其他案的名义收集证据。果然效果十分显著。
④侦查具体环节(战术性)侦查策略。我国的刑诉法规定的措施也带有策略性质,如在采取拘留强制措施以后24小时应提讯嫌疑人,就是为了趁关押了嫌疑人后心理发生变化讯问有利于获取口供。但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侦查策略。在我们审讯和其他侦查方法运用时都有运用策略的问题,正如大家所说略施雕虫小技,但突破这些侦查进程中的环节,可以推进整个侦查。古人讲:微隙而攻之。职务犯罪案件绝大多数突破全案都是从小的对手的疏忽之处突破的。如崇州院侦办的原国税局前所长王某的贪污案,就是抓住王某在供述中称钱都是一直放其家的阳台上的纸箱里,直到案发。结合搜查,迫使王某作如实供述的。所以侦查的策略特性一直贯穿于整个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和案件侦破的每个环节。
(三)职务犯罪侦查策略的要求
①吃透侦查情势,审时度势借势造势。正确的职务犯罪侦查方法和策略的运用都是建立在侦查情势正确分析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们要十分重视分析个案的侦查情势,为侦查的正确决策提供坚实的依据。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应把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情报的收集上,不能盲动,以免惊醒对 方,增加以后工作的难度。
      审时度势是指全面观察、研究现状、正确估计形势。审时度势是职务犯罪侦查策略思维的起点,决策的前提。在职务犯罪侦查的激烈对抗中,侦查人员一定要清晰透彻地分析形势,认清时局。毛泽东在指导中国革命战争中也特别重视审时度势,他在阐述审时度势的重要性时指出:时和势属于客观实际,“审”和“度”属于战争指导者的主观认识,审时度势的过程实质上是对战争形势的认识过程,在军事上要做到多打胜仗,关键要审时度势,只有正确审时度势,才能正确制订正确的谋略决策,才能指导战争夺取胜利。所以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要从案件侦办的全局去把握,审时度势,把握机遇,在侦查对抗中利用时间和空间的因素,抢占制高点,抓住关键证据,力求在空间上占据优势,先声夺人,又注意扬长避短,很好保护自己的“要害处”,随时弥补自己的不足,以保持自己的进攻优势。
     审时度势,我们要把握时机,借势开展工作。如2000年开始的查处基金会相关的案件,2005年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借这个全社会大的气势开展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个案的侦办中也要借势来减少侦查的阻力。如邛崃院查办的盐业公司原经理徐明源贪污案。2000—2002年,检察机关多次初查都受阻,主要是徐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干扰侦查。2002年上半年,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同志对一封举报签批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抓住机会,查处了其的贪污问题,扭转了侦查被动的局面。借势运用得当,可以使巧力,完成侦查任务。
     职务犯罪都是隐蔽性非常强的犯罪,举报又往往是针对其一些表面现象来反映的,其犯罪证据深潜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因此职务犯罪的侦查中要借一定的手段造势,调动对方,使其犯罪的行为、意图充分暴露出来,形成有利个案侦查的态势,将不利的侦查情势向有利于侦查的方面转化,为下一步的侦查营造良好的侦查情势。上面提到的案件,邛崃市院接到上级批转的举报后,就在公开场合放出话,称是上级特别是春城书记要查的,谁也拦不住,形成气势,震慑对方。果然说情的没有了,同时对方也中计,慌了手脚,大肆串供,掩盖贪污行为。由于此案检察院查了几次,已触动徐某,徐将有关财务资料证据进行销毁,无法复原。目前要查到存在的现有证据很难,只有在其活动进行反侦查的再生证据上下功夫。同时检察机关安排了内线和外线同时侦查,加强内线的双线作用对徐某的所有行动严密掌控。数天后,发现徐某与一盐厂厂长密谋串供。检察机关先控制了其厂长,厂长交代了全部串供内容。根据串供内容,检察机关确定了重点。传讯徐某,徐某仍不交代。检察机关以间接证据锁定了徐的犯罪问题,后徐被判处实刑。上述案的侦办中,如果徐某潜伏不动,检察机关很难侦破此案。因此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侦查人员有计划地制造某种舆论,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紧张态势,可以为侦查创造良好的或形成良好的侦查情势,同时也可给对手造成错觉,以收到对侦查有利的效果。
在职务犯罪的侦查中,我们可以在初查时造势,也可在侦查中造势,还可以在审讯中造势,形成大军压境之势,给被审讯人员造成心理的恐慌。如崇州市院侦办的市工会系列案,涉及5名受贿人都被同时通知到成都市院审讯室,并让他们都知道。审讯期间审讯人员相互走动,假装告知审讯的进展情况。凌晨有一名受贿人承受不了压力,认为其他人都说了,怕审讯人员怪他说其态度不好,就主动率先说清楚了问题。利用该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审讯人员加大审讯力度,势如破竹,其他人员陆续全部交待了问题。审讯中地点的房屋环境、审讯位置、审讯场景的选择都是为审讯造势,对职务犯罪的主要嫌疑人异地关押也是为了割断其与关系网的联系,为下一步的审讯侦查造势。
可见,造势是我们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掌握斗争主动权的非常重要的方法,是主动发招求变的策略。
②利用情势,侦查调动。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分析研究后,还要善于利用侦查情势,进行侦查调动,诱敌就范。利用示形调动对方,使其在动中暴露真相。使侦查的情势向有利于我方的方向发展。所以运用时一定要注意隐蔽自己的真实意图,不能被对方所察觉。
侦查调动可以给嫌疑人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其在心慌意乱之中走投案自首之路。如邛崃院查办的的西河办事处的系列案,猛查一批,放一批,使隐藏的嫌疑人搞不清检察机关的意图,自动投案自首。或者让其为逃避职责,赶快转移赃物;或者四处打探消息,利用示形调动对手,使其在行动中暴露真相。所以对说情的中间人不能一味拒绝,可以利用。
侦查中,由于犯罪嫌疑人隐蔽极深,暗中静观侦查主体动态,使侦查难以深入。侦查人员可以采取明撤暗留,以明处于动,于暗外于静来调动对方,使其暴露形迹,待对手暴露痕迹后,再杀回马枪,做到动静结合。如崇州市院侦办的崇州监狱水电中队长马某贪污公款案。当接到举报后,侦查人员去调帐,但水电中队把帐已销毁无帐可调。侦查人员利用院驻监狱检察室的同志向马某做工作,表明查处此案的决心。马某思索再三。两星期后,其向驻狱检察室的人称已找到帐本,并称根本没有问题。其实这几天侦查人已掌握了马某的动作,马某一天下午到崇州监狱驻地的农行以水电中队的名义开了一个帐户存入二十万崭新的现金。侦查人员调取了现金的编号。侦查人员认为时机已成熟,先秘传了水电中队指导员兼会计。在顺利攻破指导员后。知道马某这几天坐不住了,认为只要做一套伪帐就可以蒙过检察人员。谁不知反露了马脚。马某到案后,很快就交代了问题,交代完后连称“上当了”。
在侦查中,侦查人员一定要摸准对方的心理特征和思维轨迹,故意顺着对手的心理,沿其思维判断路线,因势利导施展对策,诱使对手犯错误。前面曾提到崇州市院侦查的原种子公司正副经理的受贿案,就是利用两人间勾心斗角的矛盾,李想除陈自己任经理,故侦查人员先将其副经理李某约见谈话,告之检察机关是查正经理陈某,让其帮助,李某信以为真,大肆活动帮检察机关收集证据。经过一段时间初查,检察机关搞清俩人共同受贿的问题,先突然传讯李某,并攻下李某,通过李某电话录音,又攻下了陈。这是趁敌人想睡时,故意给了一个枕头。这也是假戏真唱的调动对手的方法。
侦查调动主要是针对具体的人,实施之前必须研究分析对手的个性特征,主要研究嫌疑人的社会经验、性格、知识、品德、思维特点、认识问题的水平、反侦查水平等。摸准对方的思维,对症下药,因人施策,侦查人员也要一方面要设法诱敌调动对手,另一方面也要对于对手的行为保持冷静,提高警惕,因为有勇无谋就容易中对方之计;胆怯就容易丧失战机。调动型的谋略古人归纳有:调虎离山、引蛇出洞、赶鸟归巢、打草惊蛇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实践中,大量使用的都是调动性的谋略。在当今通讯和交通高度发达的情况下,要使职务犯罪的侦查做到十分保密已不可能,侦查犯罪的对抗性就从一开始就体现得很充分,调动对方牵制对手,隐蔽我意图,就显得非常重要。
③以正造势,以奇寻机。在当前的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中,  总的来讲侦查主体是处于优势的地位,对手处于劣势。侦查中可以借势造势,积极主动创造一种对己有利的环境、格局和态势,选择力量占据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对方的点位,给对方造成泰山压顶之势,心理上形成强大压力,使对手不敢轻举妄动。但由于侦查包括职务犯罪的侦查对抗是一种显势对潜势,以明对暗的特殊对抗,有时候在战术上和具体环节上,侦查主体又处于被动地位,表现为相对劣势。有时可以在正面侦查受阻的情况下,出奇制胜。如邛崃市院对原国土局长刘某的侦查查帐在无结果,初查时间又长,社会舆论又起,对检察机关极不利的时候,突然查了可能刘某有股份的一温泉开发项目,在取得了证据的时候,检察机关抓准时机,马上传讯了刘某。刘猝不及防。防线很快崩溃。侦查中检察机关把很大精力放在查帐上,时不时请刘帮助解释说明问题,侦查人员也明知大帐问题不大,寻找到证据的可能性小,但为了麻痹和迷惑对方,牵制对手仍虚张声势大规模查帐,另外安排人员对她可能涉案的其他证据进行收集,攻其不备。
     在审讯中,我们也常常虚张声势,摆出胸有成竹,证据已掌握的自信态势,让嫌疑人自由发挥,突然示证,乘隙破敌。
     在侦查中,我们要善于用新手段、新手法制胜。惟有善于出奇击虚者,才能领悟奇正的变化要旨,只有不断变化,才能跳出对方思维圈,使对手感到深不可测。侦查人员如何掌握奇正的变化,应因案因人因地灵活运用,不能照搬硬套。如崇州市院对崇阳酒业公司董事长廖高一案的侦查就是做好初查保密的前提下,突然对廖的家进行搜查,并同时传讯廖,取得非常意外的成功,就是先用的是奇,后面大规模收集固定证据审讯都是正。不拘一格,正奇交插使才能收到奇效。
当前很多书中提到的侦查谋略,都可以放到前面三种大的职务犯罪侦查策略中去运用。
     职务犯罪的侦查情势,千变万化,不可用一两种方法和侦查模式去应对,其实在侦查工作中也不可能有经久耐用的侦查办法,只要我们侦查人员勤于思考,把握侦查规律,就会创造出绝妙的侦查方法来。
  图片新闻
解放思想,正确认识对
  最新评论      免责声明:所有评论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已有 0 位对此信息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匿名: 注:不能超过5个字
评论内容: 注:不能超过 个字
 
检察长论坛相关图片
检察长论坛推荐信息
· 《检察长论坛》已公开出版
· 解放思想,正确认识对职务犯罪的处
· 构建和谐社会亟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
· 扩权强县背景下的职务犯罪预防
· 关于对检察机关刑事和解的思考
· 抓管理促应用 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
· 关于和谐社会构建中行政诉讼检察监
· 实践法治理念 发挥接待室的“窗
· 检察机关应不折不扣地为优化地方发
· 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构建和谐检察机
检察长论坛点击排行
·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权与工作方式
· 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的几点思考
· 试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实践
· 浅论民事检察监督的司法理念
· 学习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
·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及改革与完善的
· 聂彩弟:以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创新和
· 检察机关侦查权的不完整性及救济途
· 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 刑事政策
·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 雷发钧:浅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
· 扩权强县背景下的职务犯罪预防
· 构建和谐社会亟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
· 《检察长论坛》已公开出版
· 抓制度强管理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检察风云杂志 法制日报 中国法院网 中国公安部 司法部 新华网 中国法治网 人民网 更多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公告 - 投稿信箱 cnjccn@163.com
版权所有:中国检察网 © 2006-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川B2-20070029 技术支持:中国联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