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通过省、市两级检查验收
中国检察网陕西秦都5月6日讯(通讯员:刘小刚)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通过了省、市两级检察院技术部门及省市两级反贪部门的检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这标志着秦都检察院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跨入了全省先进行列。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焦宏恩及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处长王万祥一行4人莅临秦都区人民检察院,检查验收该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并与该院自侦部门领导开展座谈会。焦处长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看,全面掌握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一些技术细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该院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赞扬,称赞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装备已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工程于2007年9月着手实施,历时8个月,得到了省、市两级院的大力支持,院领导高度重视,秉承经济、实用兼顾先进的原则,斥资30余万,办公用房16间,其中侦查指挥中心1间,律师接见室1间,法警室1间,心理痕迹测试室(测谎室)1间,医务室1间,讯问室2间,询问室4间,休息室4间,完全满足了办案工作的需要,其中心理痕迹测试室达到了国家规范化测试室的要求,被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心理测试工程中心授权委托为心理测试应用研究领域实验研究室。
本着创建一流侦查技术装备的目标,该院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先进性和安全性高标准、严要求。在先进性方面,该监控录音录像设备采用上海诚丰专门为全国检察系统研发的CFSJ- PSM/2004W系统,监控主机4台,备份机2台,各类显示器20台,枪式摄像机、针孔摄像机、半球摄像机及彩色一体摄像机等各类摄像机33个,硬盘刻录容量达到4000G,使用周期超过了三十天,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了远程同步侦查协调指挥,并能够通过局域网实时观看办案现场。在安全性方面,监控报警系统采用红外线报警系统及急救系统,安全系数可与银行金库相比。
目前,该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极大地促进了自侦工作的良好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