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湖南省龙山县检察院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湘检发政字[2008]5号和州检察院州检发政字[2008]14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从2008年4月至年底,在全院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该院抓“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主要做法是:
1、行文布方案,使活动的落实有章可循。该院向全院干警公布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并将以院、科、室、局、队对方案进行反复宣传、学习和讨论。
2、建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机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为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能真正抓出成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一名副检察长和一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并为此专设了办公室。
3、大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启发干警自觉。该院采取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反复宣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着力动员每个干警自觉投入,自觉进行自我健身。
4、抓住主题,突出重点。该院将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主题,紧扣“服务发展、执法为民、秉公办案、强化监督”的工作主线,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重点抓好学习指导思想、教育学习培训、学习心得的深入交流等内容。
5、结实实际,深入地查摆整改。该院将组织干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着力从思想上找问题、从工作中寻差距、从制度上查原因,进而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深入。
6、进行考试考核和检查验收,确保学习效果。11月,该院将配合州委政法委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察考核和抽查考试。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国、全省评先等各项评选活动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检察考核和抽查考试不合格的,要离岗学习,直至补考合格。